文學碩士學位(第二語言習得)課程

正常修業期限: 2年
授課語言: Chinese, English or Portuguese (1)

課程目標

  • 學習語言教學及評估的理論與方法
  • 認識兒童與成人如何學習第二語言
  • 協助學生於多種教育環境中,設計、編寫語言教學及評估的教程
  • 有效激勵學生進行小規模實驗性的研究及大規模縱向性的研究
  • 第二語言習得為應用語言學中理論與實踐的關鍵領域

課程特點

  • 為將來從事中文/葡文/英文作為第二語言教學的教師提供專業、高品質的學位教育
  • 課程將教學、評估理論與教學實踐相結合
  • 為可在本澳中學任教的學生設“教師師範培訓”選修科目
  • 三個學期的課程講授及畢業學術 / 應用論文的撰寫

畢業要求

  • 按本專業學習計劃取得30或33個學分;
    • 在前3個學期共修讀8至10門科目(共24至27個學分 ) ;
    • 在第3或第4個學期撰寫學術論文 (6個學分) 或應用論文 (3個學分);
  • 總累積平均績點須達到2.7 (即B-或73%) 或以上,提交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

入學要求

職業展望

  • 中文/葡文/英文作為第二語言教學
    • 在本地的中學及大學任教
    • 在本地以外的中學及大學任教
  • 澳門教師在學校、教育機構及政府的良好職業前景
  • 在應用語言學領域繼續深造的機會
  • 在語言學領域繼續深造的機會
  • 其他相關領域的工作,包括寫作、教材編寫、在線教育及教育管理等

Remarks

  1. 授課語言:
    • 主要必修科目以英語或雙語(中英/葡英)作為教學語言。
    • 中文、葡文和英文方向的指定選修科目須使用該方向的目標語言進行教學和考試。中學教師資格選修課一般以漢語授課。
    • 學生可按所屬語言方向選擇以中文、葡文或英文撰寫應用論文或學術論文。中文、葡文方向的學生可在課程統籌人的批准及論文導師同意下選擇以英文撰寫應用論文或學術論文。
  2. 入學基本語言能力要求:
    • 攻讀英文第二語言習得方向的申請人的英語水平須至少達IELTS 6.5分、TOEFL iBT 92分、TEM4/TEM8 70分、CET6 610分或GEPT達high-intermediate等級;攻讀葡語和中文第二語言習得方向的申請人的英語水平須至少達IELTS 6.0分、TOEFL iBT 80分、CET6 530分、TEM4/TEM8 60分或GEPT達high-intermediate等級;;
    • 攻讀中文第二語言習得方向的申請人,如母語非中文,須達到漢語水平考試六級證書或其他同等水平。
    • 攻讀葡文第二語言習得方向的申請人,須達中級葡語文憑水平(Diploma Intermédio de Português Língua Estrangeira)或巴西葡萄牙語考試證書水平(Nível Intermediário)。
  3. 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上課時間表(中文、葡文及英文方向)
  4. 研究生院在校學生資訊
  5. 課程查詢
  6. 學術論文及應用論文的定義 (只適用於葡語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