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博士學位(歷史學)課程

正常修業期限: 四年
授課語言: 英文,部分科目可用中文授課

課程目標

培養學生成為研究型學者,為將來的學術生涯做好準備。

課程特點

  • 全校通行的和學院設置的課程,以提高學生的寫作技巧,研究倫理,教學能力和其研究領域的知識
  • 一對一的指導,培養研究和寫作技巧
  • 幫助學生準備學術發表

課程設置

對於2018-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 請按此 。

畢業要求

  • 獲得相關碩士學位的學生需取得33學分;沒有相關碩士學位的學生需取得39個學分。
  • 撰寫博士論文並通過答辯。

入學要求

詳情請瀏覽研究生院網站。

職業展望

歷史博士通常是要成為一名學者(主要是大學教授)。當然,他們也可以申請與歷史和文化相關的其他領域的工作,例如政府的行政部門,媒體,博物館,圖書館或私營企業的管理和行政工作。